債券承銷服務費驚現700元“地板價”!交易商協會:發行人廣發銀行涉嫌引導價格,正進一步查實
出品|WEMONEY研究室
文|林見微 編|劉雙霞
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近日發生一樁引發行業高度關注的承銷案例:有機構僅收700元服務費就可以提供債券承銷服務!
7月21日,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(簡稱“交易商協會”)發布公告進一步披露,近期,交易商協會在對廣發銀行2025-2026年度二級資本債券項目6家中標主承銷商自律調查過程中發現,發行人廣發銀行涉嫌存在引導價格等情形,協會正進一步查實。

據WEMONEY研究室了解,在廣發銀行350億元二級資本債承銷項目中,6家金融機構(中國銀河證券、廣發證券、興業銀行、國泰海通證券、中信建投、中信證券)中標債券承銷服務,承銷服務費總額僅為人民幣63448元,提供稅率為6%的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據天眼查顯示的招投標信息顯示,6家中選單位與中選預估服務費(含稅)分別為:中國銀河證券700元;廣發證券1050元;興業銀行700元;國泰海通證券4998元;中信建投證券35000元;中信證券21000元。
業內人士表示,低至700元的收費顯然無法覆蓋成本,承銷機構在“賠錢賺份額”。

據悉,項目中選結果將合計對外公示3天,而就在公示期第一天的7月11日,在引發市場討論后,交易商協會在當日晚間對6家主承銷商啟動自律調查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這并非廣發銀行首次因債券承銷服務費引發爭議。2022年,該行260億元金融債發行中,中選的6家承銷商報出的服務費率在0.000046%至0.0002%之間,以該費率計算,這些主承銷商可獲得的服務費用在1.196萬元至2.6萬元之間,因報價過低而受到市場質疑。
市場人士分析,異常低價背后存在多重動因。據了解,頭部機構往往視戰略客戶承銷為業務入口,意在獲取后續資金托管、交易做市等衍生業務。此外,部分機構可能通過財務顧問協議等"抽屜協議"進行費用補償,或借助債券代持獲取超額收益。
今年6月,交易商協會發布《關于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承銷規范的通知》,該文件明確規定:主承銷商不得事先約定債券發行利率,不得以“返費”等手段扭曲市場價格;不得將包銷變相作為主動投資爭攬客戶的手段;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銷費率報價參與債券項目競標"。
交易商協會表示,下一步將加強對發行人相關行為的規范,對存在此類行為的發行人堅決予以懲處和打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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